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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摘要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26,596,315.14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35,247,560.61元。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定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5元(含税),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02,798,152股,拟派发现金股利100,349,769.00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当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73%。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时代新材以高分子材料的研究及工程化推广应用为核心,致力于从事轨道交通、风力发电、汽车、高性能高分子材料等产业领域系列新产品的研制、生产与销售,产品品种千余种,并已实现大批量出口和海外经营,公司紧跟全球经济发展步伐,利用国际国内两大市场与资源、坚持面向新兴起的产业、面向高端产品,面向全球整合,产业协同融合发展,在中国、美国、德国、法国、斯洛伐克、墨西哥、澳大利亚、巴西等拥有研发和生产布局,综合国际化指数超过40%。公司目前在全球轨道交通车辆减振领域规模第一,在线路、桥梁建筑减隔振(震)、风电减振等其他领域均处于行业前列,是轨道车辆减振系统方案提供者和减振产品研发制造品类最为齐全的企业之一;在风力发电领域是风电叶片规模位居国内第二和国内拥有最强独立自主研发能力的的叶片制造商之一,率先研发生产了海陆两用风力发电叶片;在全世界汽车减振领域规模排名第三,是全球第一个主动减振产品批量装车推广应用企业;在高分子新材料产业领域发展上,近几年先后突破了一系列诸如高性能聚氨酯材料、长玻纤增强热塑性复合材料、芳纶材料、聚酰亚胺材料、有机硅材料、电容隔膜材料等高性能高分子材料的工程化应用,芳纶材料及制品和电容隔膜材料已形成产业化并实现批量销售。依托多年来的研发投入和市场积累,公司已发展成为跨行业发展,国际化经营的高科技公司。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以高分子材料的研究及工程化推广应用为核心,产品延伸到橡胶、塑料、复合材料、功能材料等多个领域,在轨道交通、风电、汽车、高性能高分子材料等多个产业领域实现大规模工程化应用。依托公司多年来的研发投入和市场积累,公司已形成了“多元化、国际化、高科技”的产业格局。

  报告期内,公司努力克服新冠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围绕“跨行业发展,国际化经营”的战略理念,加强顶层设计优化,组织快速复工复产,实现了经营业绩的大幅度增长。公司从始至终坚持创新引领,定位高端突破,打造产业协同,加强产融结合,加速资源整合,健全防控体系,降低经营风险,公司的经营质量得到了实质性的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出售的收益150.80亿元,较上年同期118.72亿元增加32.08亿元,增幅为27.02%;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纯利润是3.27亿元,较上年同期0.90亿元增加2.36亿元。主要是2020年受风电节点并网政策的影响,公司风电商品市场出售的收益较上年同期大幅度增长。同时,公司推进风电市场产品结构升级,优化产能布局与客户结构,公司风电市场经营利润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轨道交通市场继续保持平稳发展的态势,轨道交通产业整合原中国中车下机车车辆领域空气弹簧及橡胶金属件业务后,产业规模逐步扩大,总实力逐渐增强,担负起了公司“压舱石”这一重任。但受新冠疫情影响,各路局、地铁公司及主机厂招标及订单交付有所延缓,年度出售的收益27.36亿元,较上年同期31.80亿元(追溯调整后)有所下降。

  市场拓展亮点纷呈:1、海外大客户全年新增订单超3.4亿元,庞巴迪市场占有率提升至30%,同比增长4%;阿尔斯通市场占有率提升至25%,同比增长5%;获得Talgo德国地铁1200万元、俄罗斯地铁1500多万元空气弹簧订单。2、机车车辆市场,顺利完成时速350公里标准动车组抗侧滚扭杆轴承、缓冲橡胶的国产化流程;联轴器产品获得客户认可,实现推广装车;3、桥梁支座统招市场中标兰张项目,获1.04亿元年度最大订单;4、建筑抗震市场全年新增订单1.2亿元,新业务实现新突破;5、维保市场成功斩获庞巴迪运输集团维修市场5000万元空簧系统订单,创海外维修市场单个合同金额历史上最新的记录;属地化检修项目全方面进入中国标准动车组高级检修领域,完成北京动车、上海动车段的检修能力建设,成功拓展了西安、武汉动车段高级修属地化合作伙伴关系,属地检修销售规模突破1亿元。

  新市场新项目形成突破:1、复合材料轨枕实现工艺突破,完成试生产;2、钢弹簧浮置板项目新获取订单约1.89亿元;3、签订无锡地铁上盖物业系统减振降噪项目,集成减振实现重要突破;4、车体高分子新材料产品全年出售的收益2325万元,获得韩国芳纶蜂窝侧墙制品订单,实现海外出口零的突破。

  持续提升管理上的水准:1、积极推行IPD管理,实现项目投入产出过程控制,促进盈利能力的提升;2、坚持降本增效,充分挖掘降本空间;3、全面重新构建供应商管理流程及要求,强化供方管理;4、持续推进原中国中车下机车车辆领域空气弹簧、橡胶金属件业务的整合重组,加速产业的深度融合。

  报告期内,公司牢牢抓住风电行业抢装的历史机遇,风电产品营销售卖收入68.83亿元,较上年同期23.25亿元实现大幅增长,稳居国内行业第二。

  市场布局进一步优化:1、海上叶片销售额达到4.19亿元,成为国内市场强劲的新增长点;2、外部运维收入同比增长10.7%,积极进入售后运维市场。

  市场屡获突破:1、聚焦风电叶片“大型化、轻量化”发展趋势,调整产品结构,重点上线、创新海上叶片制造工艺,上海电气S84纯玻纤海上叶片下线,并获得批量订单,实现叶根及后缘UD预制件的批量应用;3、国内首款碳纤维拉挤大梁海上叶片EN161完成实验试制及挂机叶片生产,订单总额2亿元;4、与国际风电巨头Vestas联合设计TMT76A叶片,成为其首个国内供应商,销售金额约3亿元;5、TMT72.5海上叶片获远景客户意向订单100套,销售金额约2.8亿;6、TMT72.5A采用新型钝尾缘翼型设计、工字腹板结构及3腹板形式,整体提升了叶片的结构稳定性。

  精益管理效果明显:1、开展“全流程交付周期优化”项目,交付周期从年初的36.1天缩减至17.2天,交付效率提升52.4%,整体产出效率已达国内领先水平;2、全面推行精益预算管理,将财务预算与精益管理有机结合,建立起覆盖产品价值链的预算管理体系,开展全流程降本项目,成本费用率较2019年大幅下降。

  报告期内,随着新冠疫情在全球的蔓延,加之全球汽车行业的整体下行,德国BOGE的经营业绩受到了较大的影响,汽车零部件出售的收益52.49亿元,较上年同期60.95亿元减少8.46亿元,但仍好于预期。

  面对传统汽车零部件行业的严峻形势,德国BOGE加大了市场开拓力度,全年获得多个批量订单,为未来稳健经营打下了基础。公司加快了汽车电动化的战略转型,全年收获了主流新能源车企的多个平台订单,大部分订单将在低成本地区生产,项目投资收益率预计将高于历史水平,实现了产品及客户结构的优化。

  面对疫情带来的影响,德国BOGE迅速推行各项降本举措,如削减各项费用、德国区普通员工实行短时工作制、管理层推行20天无薪休假、减少用工等。同时,德国BOGE全球工厂积极向当地政府争取各项优惠政策,全年累计共获取疫情补贴、税收减免、人工成本节约等总额约1700万欧元。

  2020年,公司的聚氨酯产品种类逐渐丰富,多种聚氨酯弹性体制品实现进口替代,在轨道车辆上的应用获得突破;汽车NVH领域用聚氨酯发泡制品通过了终端客户各项试验考核,已实现批量供货;连续玻纤增强尼龙复合材料综合性能达到国外同类产品先进水平,满足终端客户汽车功能件的各项指标要求,相继获得大众、奥迪等客户的技术质量认可;随着阻燃、环保要求的升级,兼具阻燃、环保、舒适性等优异特性的有机硅发泡材料在轨道交通领域的应用逐渐受到关注,公司成功开发出可替代进口产品的有机硅发泡材料,建设了中试平台,具备了小批量生产能力,已在高铁上装车试用。

  2020年,公司控股子公司时代华先在芳纶材料及电容隔膜材料市场实现突破:A766高端芳纶材料在多家重要客户已形成批量供货,核心产品在轨道交通重点项目上也取得积极进展;电容隔膜材料通过技术突破及装备工艺提升,在高端手机领域实现批量应用。但时代华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面临资金投入大、资产负债率高、产品认证周期长等问题,制约了企业的快速、健康发展,公司正在积极推进改善时代华先的现金流和加强市场推广等方面的工作,进一步激发企业发展活力,将为企业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2020年,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华轩紧紧围绕“着力化解重大风险,聚焦做好项目执行”两大目标,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大力开展逾期应收账款清收工作,并集中精力规范重大项目执行工作,公司经营风险得到基本化解。通过推进五莲农污项目、潍坊寒亭农村旱改厕项目的施工建设,在农村污水的治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为青岛华轩的未来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020年,公司得益于风电行业政策的利好,整体经营业绩实现大幅度增长。轨道交通产业业绩小幅下降,汽车板块受行业及疫情影响持续亏损,高分子新材料板块受前期投入大、经营机制市场化程度不高等影响,经营业绩未能改观。今后公司将总结以往经营经验,围绕价值创造,提高经营质量,继续巩固既有行业地位,追求品质发展,实现国际化、多元化产业协同发展。

  因中国风电产业的快速发展,产品更新换代和技术升级,产品加速迭代,现有模具资产的实际使用寿命比原估计寿命缩短,原有折旧年限已不能准确反映相关资产的实际使用状况。

  为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结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公司自2020年10月1日起,对正常使用的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叶片模具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调整,由6年改为3年。本次折旧年限调整对公司的影响详见附注(五)44。公司2020年12月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正常使用的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叶片模具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调整。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1-00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3月17日以专人送达和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3月29日下午在公司行政楼203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杨军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6人。董事冯江华先生、杨治国先生,独立董事李中浩先生因工作原因未亲自出席会议,董事冯江华先生书面委托董事长杨军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杨治国先生书面委托董事彭华文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李中浩先生书面委托独立董事贺守华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4名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5元(含税),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02,798,152股,拟派发现金股利100,349,769.00元。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公司《管理者年薪管理办法》,确定了公司高管2020年度的年薪,具体数额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第八节。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车财务公司2021年存贷款预计额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同意提名杨军先生、李略先生、彭华文先生、张向阳先生、刘建勋先生、刘军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李中浩先生、贺守华先生和凌志雄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第九届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声明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同意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0-014号公告。

  上述第一、二、三、四、五、八、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八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杨军,男,1972年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本公司技术中心主任、总工程师、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略,男,1969年生,硕士研究生学位,高级会计师。历任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审计处处长、党支部书记,南车石家庄车辆厂总会计师、南车石家庄车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广州电力机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等职,现任本公司董事、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彭华文,男,1976年生,大学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历任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制造中心主任,副总经济师兼规划发展部部长,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部长,风电事业部总经理,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现任本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张向阳,男,1975年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株洲所人力资源部人事专员,研发中心研发工程师,轨道交通事业部综合管理部部长,时代电气人力资源部部长,时代电气宝鸡时代副总经理,总经理,时代电气轨道工程机械事业部党总支书记、副总经理,总经理,时代电气副总经理等职。现任本公司董事、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刘建勋,男,1972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海外市场事业部总经理、公司总裁助理兼弹性元件事业部总经理,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经理,中车株洲电机有限公司纪委书记等职,现任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刘军,男,1972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网络控制技术部工程师、部长,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副主任,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技术管理部部长兼研究院副总工程师,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兼规划发展部部长等职,现任本公司党委书记兼副总经理。

  李中浩,男,1948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铁道部科技司高级工程师、副处长、处长、副司长,铁道部信息技术中心主任、党委书记,中铁信息工程集团董事长、总裁,铁道部信息技术中心正局级调研员,西南交通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兰州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兼职教授,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中国轨道交通协会专家与学术委员会副主任。

  贺守华,男,1957年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中科院军工办公室副主任,国防科委配套处处长,国防科工局协作配套中心副主任、国防科工局协作配套中心专家委员会首席专家等职务(现已退休),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凌志雄,男,1963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党员。历任湖南财经学院财政会计系讲师、副教授,湖南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教授。

  李华伟,男,1985年生,大学学历,党员。历任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团委书记,中车上海汉格船舶工程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副总经理,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党委干部部部长,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监事、时代学院常务副院长。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1-0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2020年,由于“新冠疫情”全球蔓延,全球传统汽车市场持续疲软,汽车整车销量下滑,对德国BOGE经营产生不利影响,2020年德国BOGE全年出售的收益较年初财务预算下降约21%,出现较大经营亏损,基于自身经营情况及未来订单预测,德国BOGE管理层判断固定资产存在减值风险。

  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一资产减值》、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以及德国BOGE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当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时,应当进行减值测试。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则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公司将德国BOGE固定资产所属的资产组,即德国BOGE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该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划分与以前年度一致。

  经资产减值测试,德国BOGE资产组预计未来可收回金额为 27,430.4万欧元,小于账面经营性净资产28,343.2 万欧元,固定资产发生减值912.8万欧元, 除固定资产外,其余各项资产未发生减值。具体金额见下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德国BOGE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前净值为18,883.08万欧元,本次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912.80万欧元直接计入公司 2020年度损益,导致公司 2020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减少人民币6,508.03万元。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资产实际情况,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情况以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要求,符合公司资产真实的情况,计提减值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要求,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之子公司青岛中车华轩水务有限公司(简称“青岛华轩”)与沃德思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德思源”)签订协议,约定合作临城县供水厂施工工程项目及高邑县广源水厂工程项目,青岛华轩依约履行了相关合同义务,但沃德思源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付款义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沃德思源的应收款项账面余额为7,847.00万元,前期累计已计提减值损失2,108.21万元。

  2019年,青岛华轩与沃德思源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沃德思源承诺以查封冻结的银行存款、第三方债权和所持沃德思源集团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德投资”)的股权等资产进行抵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及公司会计政策对金融工具减值的有关规定,结合相关诉讼案件的进展,公司及青岛华轩管理层对民事调解书中沃德思源承诺偿付的资产价值及其偿还可能性进行进一步综合评估,预计该等应收款项的可收回金额为2,769.70万元,于2020年对沃德思源应收款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969.09万元。本次计提减值后,青岛华轩对沃德思源应收款项余额为7,847.00万元,减值准备余额为5,077.30万元。

  本公司之子公司青岛华轩与察哈尔右翼后旗人民政府(简称“察右后旗政府”)签订协议,投资建设土牧尔台农畜产品加工园区供水项目。工程完工后,察右后旗政府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项目回购本金及回购期财务成本、投资回报等款项。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察右后旗政府的应收款项余额为6,172.82万元。

  2019年6月17日,青岛华轩就前述应收款项纠纷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于2019年12月25日,北京仲裁委员会下达裁决书,裁决察右后旗政府向青岛华轩支付全部欠款及相关利息,仲裁金额高于公司应收款项账面余额,察右后旗政府对仲裁结果未提出异议。2020年,因察右后旗政府未积极履行裁决书,青岛华轩向乌兰察布市中院申请强制执行,2020年4月法院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并于2020年6月查封了察右后旗政府位于察右后旗白音察干镇的两处土地。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及公司会计政策对金融工具减值的有关规定,结合诉讼案件进展,公司及青岛华轩管理层对查封资产的价值、可变现能力及偿付可能性进行综合评估,预计该等应收款项的可收回金额为1,791.00万元,于2020年对察右后旗的应收款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4,381.82万元。本次计提减值后,青岛华轩对察右后旗应收款项余额为6,172.82万元,减值准备余额为4,381.82万元。

  公司本次计提的应收款项信用减值损失共计7,350.91万元直接计入公司 2020年度损益,导致公司 2020 年度利润总额减少人民币7,350.9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减少4,410.55万元。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应收款项信用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资产实际情况,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应收款项信用减值损失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公司计提应收款项信用减值损失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要求,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减值损失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计提应收款项信用减值损失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计提应收款项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计提应收款项信用减值损失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要求,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减值损失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应收款项信用减值损失。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1-00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0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指引)》之要求,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2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208号文《关于核准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的核准,公司以股权登记日2013年5月3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公司总股本517,341,440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股票。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67,909,737.6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3,310,106.28元之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14,599,631.32元(以下简称“配股募集资金”)。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13)验字第60626562_A01号《验资报告》。

  上述配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分别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田心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高新技术开发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和中国银行无锡锡山支行营业部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配股项目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1: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未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312.96万元,已于2013年6月19日在银行专户进行支出;

  注2:根据公司于2013年7月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将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设立的车用轻质环保高分子材料产业化项目中的资金已全部转至弹性减震降噪制品扩能项目,并于2013年7月底完成账户销户工作。

  注3:该账户于2015年9月销户,此账户余额全部转至弹性减震降噪制品扩能项目所对应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营业部账户。

  注4:根据公司于2017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2017年4月25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决定将2013年配股募集资金中原“弹性减震降噪制品扩能项目”之“汽车用减震降噪零部件”子项目变更为“博戈无锡橡胶减震基地建设一期项目”,以变更后募集资金向新材德国的全资子公司博戈无锡增资的形式,由博戈无锡公司负责实施博戈无锡橡胶减振基地建设一期项目,该项目投资额约为22,100万元。该账户用于存放和管理弹性减震降噪制品扩能项目之博戈无锡橡胶减振基地建设一期项目的募集资金,资金系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户4转入。

  注5:根据公司于2019年10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2019年10月29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高性能绝缘结构产品产业化项目未使用完募集资金变更用途并永久转为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决定将该项目截至2019年9月30日尚未使用完的募集资金人民币变更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19年12月注销该账户,并将该项目尚未使用完的募集资金11,911.28万元(包含利息543.19万元)永久转为流动资金。

  注6:根据公司于2020年12月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2020年12月29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配股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决定将2013年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弹性减震降噪制品扩能项目、风电叶片株洲提质扩能及试验能力提升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0年12月将弹性减震降噪制品扩能项目尚未使用完的募集资金10,495.49万元永久转为流动资金。“弹性减震降噪制品扩能项目”之子项目“博戈无锡橡胶减震基地建设一期项目”尚需支付的工程合同尾款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账户。

  注7:根据公司于2020年12月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2020年12月29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配股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决定将2013年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弹性减震降噪制品扩能项目、风电叶片株洲提质扩能及试验能力提升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0年12月将风电叶片株洲提质扩能及试验能力提升项目尚未使用完的募集资金4,885.24万元永久转为流动资金。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履行了必要的申请和审批手续。

  2020年,本公司弹性减振降噪制品扩能项目、风电叶片株洲提质扩能及试验能力提升项目分别实现净利润2,707.54万元、5,052.66万元。具体情况参见“附件一、配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公司不存在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经公司2019年7月1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继续使用不超过3.4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后足额归还。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作出决议同意该事项,保荐机构经核查后也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于2019年7月17日发布了《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2019-035),对该项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详细披露。截至2020年7月7日,公司已按时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3.45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经公司2020年7月1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继续使用不超过1.9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后足额归还。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作出决议同意该事项,保荐机构经核查后也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于2020年7月11日发布了《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2020-049),对该项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详细披露。截至2020年12月30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9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经公司2020年12月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2020年12月29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2013年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弹性减震降噪制品扩能项目、风电叶片株洲提质扩能及试验能力提升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作出决议同意该事项,保荐机构经核查后也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于2020年12月9日发布了《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配股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2020-072),对该事项进行了详细披露。

  公司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相关信息及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的。

  八、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行为。

  九、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出具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行为。

  注1: 原“弹性减震降噪制品扩能项目”之“汽车用减震降噪零部件”子项目变更为“博戈无锡橡胶减震基地建设一期项目”,具体情况详见二、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专户余额情况注(4)。

  注2: 经公司2013年7月19日召开的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高性能绝缘结构产品产业化项目承诺募投金额60,002万元,变更募投金额23,529万元,调整后的募投金额36,473万元;终止车用轻质环保高分子材料产业化项目,原募投金额39,200万元。

  注3: 经公司2017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7年4月25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原特种高分子耐磨材料产业化项目终止实施,变更为风电叶片株洲基地提质扩能及试验能力提升项目,该项目总投资额为15,18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9,963万元,自筹资金5,217万元。

  注4: 此金额为募集资金账户所产生的利息收入的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不计入期末投资进度计算。

  注5: 此金额为高性能绝缘结构产品产业化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因高性能绝缘结构产品产业化项目已建成投产,2013年配股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也较为充裕,公司从实际情况出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于2019年12月将该项目募集资金余额永久转为流动资金,具体情况详见二、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专户余额情况注(5)。

  注6: 此金额为弹性减震降噪制品扩能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因公司已用自有资金支付了部分项目投资款,且弹性减震降噪制品扩能项目已建成投产,公司从实际情况出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于2020年12月将该项目募集资金余额永久转为流动资金,具体情况详见二、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专户余额情况注(6)。

  注7: 此金额为风电叶片株洲提质扩能及试验能力提升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因公司已用自有资金支付了部分项目投资款,且风电叶片株洲提质扩能及试验能力提升项目已建成投产,公司从实际情况出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于2020年12月将该项目募集资金余额永久转为流动资金,具体情况详见二、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专户余额情况注(7)。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1-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1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公司拟对部分下属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使用金融机构综合授信、融资融信等业务提供担保,并对下属子公司境外借款、境外投标、合同履约等业务提供母公司担保,担保总额度约为20.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明细如下:

  2、上述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事项,是基于对目前业务的预计。基于可能的预计基础变化,担保方对上述担保计划中限定的被担保方的担保,在担保总额度内可以相互调剂,其也可以为上述担保计划限定的被担保方以外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在担保总额度内提供担保。

  3、上述担保计划总额度占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40.70%,上述担保计划中限定的部分被担保方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因此上述担保计划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公司对子公司实际的担保发生额为32,575.0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29,306.24万元,占2020年末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比例为6.13%。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范围内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受控状态,相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赞同公司关于2021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范围内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受控状态,相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同意公司关于2021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1-005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3月17日以专人送达和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3月29日下午在公司行政楼204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有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4人。监事李玉辉女士因工作原因未亲自出席会议,书面委托监事丁有军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线年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本审核意见出具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同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1-006号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兼顾了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所需资金,结合了公司目前的现金状况,符合公司的真实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严格执行了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并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及执行情况。我们同意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不断完善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进一步明确和完善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文件精神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同意将此股东回报规划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的议案;(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1-007号公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要求,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情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长期资产减值。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1-008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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